公 告
为进一步严格和规范车辆准入管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机动车查验工作有关规定,2024年1月1日起,所有货车和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及总质量大于750kg的挂车,在办理转让、转入、变更迁出、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和申请变更登记等业务,需要查验整备质量时,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须提供具备资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整备质量数值报告。
特此公告。
营口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2023年12月26日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称如下: